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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官員更易受腐蝕 腐敗行為大膽手段智能



原標題: 80後官員更易受金錢萬能觀念腐蝕,腐敗行為大膽手段智能

近年來,全國多地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發現,年輕幹部貪腐的數量和比例正在迅速增長,職務犯罪年輕化、低齡化的現象日趨明顯。

繼“59歲現象”之後,貪腐的“35歲現象”開始進入人們的視野。

新華網援引多地檢察機關介紹稱,“從已查處的年輕幹部貪腐案看,他們多為高學歷、高智商人群,普遍思維活躍、敢想敢幹,是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業務骨幹,但他們作案更貪婪、更大膽,貪污、挪用公款動輒上百萬元,受賄中主動索賄的也不鮮見。”

由此可見,年紀輕、學歷高並不能成為防腐拒變的良藥,職務犯罪年輕化趨勢的出現,反映出當前反腐所面臨的一個新課題。正如國傢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傢所說:“‘80後’在未來的一二十年中將成為公權力的主體,必須從現在開始研究他們中一些人的犯罪路徑和狀況,從而有效形成對公職力的監督,防止這種現象繼續蔓延和發展。”

在事業的征程中,35歲的年輕幹部剛剛起跑,我們絕不希望看到,他們因腐敗倒在瞭起跑線上。

根據一些媒體的報道,在眾多類型的腐敗當中,“腐敗年輕化”成為一個非常嚴峻的問題。最近幾年,重慶、浙江代書貸款利息、廣州等地的數據凸顯出年輕幹部是腐敗行為的高危人群。如何避免“腐敗年輕化”,讓真正廉潔的年輕幹部得到提拔重用,成為當前必須重視的一個課題。

“腐敗年輕化”這一現象反映出什麼問題?不同的人對腐敗年輕化有著不同的看法。

首先,有人認為腐敗年輕化與“幹部年輕化”政策在執行中出現偏差有關。1980年鄧小平提出“幹部隊伍要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這個要求後來被制度化,但是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瞭偏差,不少地方急於把年輕的幹部提拔到重要的崗位。年輕的幹部沒有正確用好手中的權力,因此墮落腐敗。也有人將腐敗年輕化與年輕人的特征聯系起來。如有學者指出,“80後”官員更容易受到“金錢萬能”觀念的腐蝕,更有能力發現制度的漏洞,在腐敗行為過程中更加大膽、手段更加智能化。

這些觀點有一定道理。但很少有分析將腐敗年輕化與這些官員所處的制度環境聯系起來。筆者認為,政治環境與政治生態是理解腐敗年輕化的關鍵。正如國傢行政學院竹立傢教授指出,如果政治生態和政治環境不改變,哪一代人掌權都會腐敗。腐敗並非是年輕公務員的“專利”。腐敗年輕化是嵌套於特定的制度環境裡的,是當下的政治生態和政治環境所引發的一種特定的現象。

這與新制度主義學派的觀點是一致的。著名學者諾斯認為,制度是影響個體和組織行為的核心因素。制度能夠允許或者限制個體和組織的種種行為。因此,要屏東萬巒房貸理解腐敗年輕化現象,我們需要分析官員所處的制度環境。從腐敗的角度來看,制度環境可以分為三個層面:腐敗官員所在的單位、官僚體系以及社會層面。

從所在的單位來看,腐敗的年輕官員多數在單位裡擁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或者行政決策權。為什麼他們能夠利用自己手上的權力謀取私利?因為在單位裡,這些年輕官員權力沒有受到有效的監督。有研究指出,政府單位仍然沒有建立起以規則為依據的辦事原則,在實際運行中“人治”仍然非常關鍵。換言之,公務員在執行公務時仍然有非常大的自由裁量權,即使隻是一個小小的科長。再加上權力缺乏有效的監督,年輕的公務員很難經得住腐敗所帶來的誘惑。

從官僚體系來看,在某些地區、系統或單位,整個組織可以“誤導”甚至是“逼使”年輕公務員參與到腐敗行為中去。例如,筆者曾在某省紀委就如何解決過度“三公消費”進行調研,一位官員指出“三公消費”是體制性的問題,沒有人能夠獨善其身;即使把新加坡廉潔的公務員招過來,他們也最終會受到中國的制度環境的影響,最終也不能改變現狀。這個說法是否準確值得商榷,但是說明瞭組織環境在塑造官員的行為上的重要作用。筆者理解,這種普遍性並非指所有的地區或者任何一個政府部門裡腐敗都是普遍存在的。而是指,由於缺乏有效的監督和問責機制,腐敗現象有可能會發生於任何政府部門。十八大以來,被查處的官員涉及不同地區、不同系統、不同職位,而且,最近被媒體廣泛報道的“大老虎”的案件中,不少都涉及眾多關系所組成的腐敗集團。有些地方甚至出現瞭“塌方式”腐敗。出現這種情況,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政治生態出瞭問題,這種不良的政治生態對年輕公務員所造成的影響,是不容忽視的。

從社會層面來看,年輕官員為什麼在剛取得不錯的職位時鋌而走險,葬送自己無限的仕途?有研究指出,這與中國的收入分配有密切的關系。雖然中國三十年的經濟快速增長提高瞭民眾的生活水平,但是貧富差距卻在拉大,中國的基尼系數一直保持在高位。另外,城鎮化和市場化使得人們的生活成本越來越高。公務員,尤其是年輕的公務員的正式收入在眾多職業當中並不占優勢。伴隨著生活成本的增長,年輕公務員所面臨的現實生活壓力越來越大。這種狀態進而會降低他們對自身社會地位的認同。因此,年輕的公務員很可能認為自己屬於“受挫折的成功者”。在客觀生活條件和主觀的感知都處於劣勢的情況下,年輕的公務員很有可能會利用自己掌握的公權去追逐自身的利益,掉入腐敗的陷阱。香港學者吳木鑾在其新近著作《紅領俸祿》中強調,公務員隊伍的工資收入是影響他們的行為的一個非常關鍵的因素,包括他們的腐敗動機。從筆者的調研來看,大城市的年輕公務員和城鎮地區的基層公務員都面臨著較大的經濟壓力,這與他們在大學裡出類拔萃的表現形成鮮明的反差。這是導致腐敗年輕化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社會因素。

值得註意的是,本文側重從政治生態、制度環境的角度來理解腐敗年輕化,但這並非是說腐敗官員個人並不需要為其腐敗行為負法律責任,這也絕不能成為官員腐敗的借口;而是說要解決腐敗年輕化問題,需要更深層次的改變。

要解決“腐敗年輕化”的問題,本文認為要從三方面努力。第一,要建立一個基於規則辦事的制度環境。十八大以來,中國打擊腐敗的力度是空前的。當然,打擊腐敗行為不是最終目標。最終目標應該是建立一個依規則辦事的制度環境,正如最近所提出來的做事要依“政治規矩”。這種自上而下的改革有可能會改變中國的整個政治生態。隻有依照規則辦事,公務員手中的權力才能夠受到有效的監督;政府的運作才能夠更加透明。年輕公務員利用手中的權力謀私的可能性才會大大下降。

其次,要降低年輕公務員腐敗的意願。正如上文分析的,年輕公務員參與腐敗行為很可能是因為其合法的收入太低以及他們對自身的社會地位的感知下降所造成的。因此,要在一定范圍內,通過合理的薪酬設計提高年輕公務員的合法收入。這樣,年輕公務員抵制腐敗的意願才能夠提高。

最後,從長遠來看要解決腐敗年輕化,我們得建立並維持公務員的職業自豪感。這種自豪感會讓公務員把這個職業看作是一種事業,會使得公務員的規范內化為自身的行為準則。即使在缺乏法律法規的指引下,他們也能夠自覺地按照廉潔的規范來行事。這種自豪感既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規以及合理的薪酬設計,也需要在整個公務員體系裡建立起清晰的職業規范,還需要整個社會營造出一種廉潔的社會規范。而這些條件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夠達到的。

綜上所述,腐敗年輕化不僅是年輕官員的個人問題,腐敗年輕化更與他們周圍的制度環境和政治生態有密切的關系。因此,要解決腐敗年輕化的問題,僅僅是盯住腐敗官員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在整個制度上思考問題。基於此,本文認為最終的制度設計應該是使得年輕的公務員沒有機會利用公權來謀取私利,使得他們有足夠的意願來抵制腐敗,使得年輕公務員培養起足夠的職業自豪感。

這一目標並非一朝一夕能夠達到的。值得高興的是,十八大以來中國反腐敗的力度是空前的,這為能夠打破舊的系統性腐敗打開瞭一個窗口。中央高層在建立“政治規矩”、改善公務員待遇、建立公務員的職業道德等方面都陸續采取瞭措施。並且中央也強調改革措施需要落地生根。在這一場改革浪潮下,“腐敗年輕化”問題會逐步得到解決。

新聞來源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20151025/1729235707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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